
一、建立「外國技術人力」專屬制度
過去中階技術人力與一般移工混用管理制度,實務上差異大、管理不清楚。
➡️ 115年起正式區分:
新訂「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」
- 技術人力與藍領移工 分流管理
制度更清楚、申請更明確
- 二、外國技術人力可「直接從海外引進」
原本僅限:
在台工作滿6年的資深移工
- 具副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生
- ➡️ 新制擴大來源:
開放直接由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
- 人才來源更多元
- 三、新增開放行業(海外可直聘)
除原有製造、營造、農業、看護、漁撈、廚師、翻譯等外,新增:
🏨 旅宿服務技術人力
⚓ 商港碼頭貨物裝卸技術人力
👵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技術人力
📌 重點條件(旅宿、商港):
雇主每幫一位本國勞工「加薪」
- ➜ 就可 多聘一位外國技術人力
上限為勞保投保人數 10%
四、生活管理鬆綁,提升留任意願
外國技術人力的生活管理全面放寬:
✔️ 可自行安排住宿
- ✔️ 生活照顧改為「勞雇雙方協議」
- ✔️ 在台滿3年後,免除聘期內定期健檢
(看護與陪伴照顧仍維持3年1次)
👉 提升工作自主性、穩定度與留才效果
👉 銜接未來永久居留制度
五、製造業大利多:加薪本勞=多給名額
製造業新增「加薪換名額」機制:
每幫一位本國勞工加薪
➜ 多一位移工名額
額外名額上限:勞保人數 10%
- 整體移工上限由 40% 提高至 45%
六、製造業留用資深移工更彈性
資深移工符合資格者
➜ 可 全數轉任外國技術人力
技術人力上限由 25% 放寬至 100%
但仍有總量管制:
- 移工+外國技術人力+外國專業人才
- 合計不得超過全體員工 50%
